概要: 二、考核的实施 1、建立镇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人大主任、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分管政工的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财贸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委员、政府文书、组织干事、等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2、考核坚持阶段性考核与集中统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阶段性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一般每月通报一次,综合成绩由考核领导小组年终统一汇总。 3、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考核,严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三、考核结果及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干部调整的主要依据。位居前20名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考核得分后10名的通报批评,由领导人与其谈话,帮助其查找原因,使其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提高。县委组织部和人事劳动部门有其它考核规定的,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镇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镇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 在百度搜索:镇委员会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管理
镇委员会机关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试行办法,标签:规章制度怎么写,规章制度范文,http://www.88haoxue.com上一篇:隧道分公司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最新更新
推荐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