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第四阶段:安置未聘人员(20xx年9月1日至20日) 对在首次试行聘用过程中未能竞聘上岗的原正式工作人员,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通过转岗培训、行业调剂、鼓励向基层流动等多种方式予以安置。按照湘人发[20xx]166号文件规定,采取内部转岗、流动调剂、停薪留职、进修学习、提前离岗、内部待聘等六项措施予以妥善安置。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和后续管理(20xx年9月21日至30日) 改革实施工作结束后,对照省、市、县检查验收的具体标准,逐项自查,然后向县改革领导小组申请验收检查。同时加强聘后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续聘解聘及职务、待遇的调整挂钩,逐步改善人员“进、管、出”的办法,保持救护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认真落实好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移交工作,逐步健全和规范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矿山救护队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第2页)》出自:www.88haoxue.com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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