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而明以后,虽然也将某些身怀绝技的异人称为“侠”,与前代相比,伦理道德却被大大强调,“义”是称某人为“侠”的重要条件。例如,《亘史》 “侠部”之“剑术”类有这样一段话:“技则奇矣,然其行多合于义”;《艳异编》、《艳异编续编》、《广艳异编》收录唐传奇身怀绝技的“异人”时把它们归入“义侠”一类;《韦十一娘传》也很强调“侠”的行为要“轨于正义”——“不得妄传人,妄杀人,不得为不义”;《鸳渚志异雪窗谈异·侠客传》的本事是罗大经的《鹤林玉露·秀州刺客》,可是,罗大经写“侠”不过两百余字,着眼于侠者是一位“奇”男子;《鸳渚志异雪窗谈异·侠客传》则敷演为几千字,篇幅主要是这样增加的:让侠客大发了一通高论,在他的高论中表明他的“义”——没有出于个人的利益去刺杀一位贤良之臣,而是主动告知那位贤良之臣他所面临的险境,让他及早防范:“试观天下,比比滔滔,是人心尤甚于山川也,公知之乎?”;在他的高论中表明他的“忠”——“然鄙人虽鲁,粗知顺逆,当苗、刘募勇时,恐公危于他人之手,鄙人所以先身应命者,岂为贼用哉?”;在他的高论中表明他的“孝”:“老母衰居河北,形命相依,岂若私已弃亲,钓荣僭禄”;还
《游侠列传》史记讲读,标签:史记大全,http://www.88haoxue.com而明以后,虽然也将某些身怀绝技的异人称为“侠”,与前代相比,伦理道德却被大大强调,“义”是称某人为“侠”的重要条件。例如,《亘史》 “侠部”之“剑术”类有这样一段话:“技则奇矣,然其行多合于义”;《艳异编》、《艳异编续编》、《广艳异编》收录唐传奇身怀绝技的“异人”时把它们归入“义侠”一类;《韦十一娘传》也很强调“侠”的行为要“轨于正义”——“不得妄传人,妄杀人,不得为不义”;《鸳渚志异雪窗谈异·侠客传》的本事是罗大经的《鹤林玉露·秀州刺客》,可是,罗大经写“侠”不过两百余字,着眼于侠者是一位“奇”男子;《鸳渚志异雪窗谈异·侠客传》则敷演为几千字,篇幅主要是这样增加的:让侠客大发了一通高论,在他的高论中表明他的“义”——没有出于个人的利益去刺杀一位贤良之臣,而是主动告知那位贤良之臣他所面临的险境,让他及早防范:“试观天下,比比滔滔,是人心尤甚于山川也,公知之乎?”;在他的高论中表明他的“忠”——“然鄙人虽鲁,粗知顺逆,当苗、刘募勇时,恐公危于他人之手,鄙人所以先身应命者,岂为贼用哉?”;在他的高论中表明他的“孝”:“老母衰居河北,形命相依,岂若私已弃亲,钓荣僭禄”;还在他的高论中表明他的“廉”——“公以我为金帛来与?得公之首何患无金,鄙人诚贫,不敢要贤者之赐”……可以看出,增加的篇幅主要是用来表现这位侠客在伦理道德方面的精神品质,钓鸳湖客在此也将此位侠客与过去的侠客作了一番对比:“自聂政、荆轲而下,皆狙诈是尚。间有善者,亦激于一时气勇使然,非要名则冒利也。惟斯客也,力则勇矣,技则奇矣,然而姓名悉讳,非假此以托干进之阶;金帛力辞,非借此以厌贪饕之欲,盖其顺逆之势素明,君国之忧甚切……所以仗义怀忠,披肝露胆,奋然而起”……可以看出,明以后“侠”观念与前代的不同点主要是对伦理道德的强调。
甚至,明以后还着眼于伦理道德的角度将那些并没有身怀绝技的普通人称为“侠”。如《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二的题目是《硬戡案大儒争闲气 甘受刑侠女著芳名》,其中的“侠女”是指台州名妓严蕊。可是,这位被称为“侠”的女子便根本不会绝技乃至武艺,文中也只写了她“乃是个绝色女子”,“一应琴棋书画、歌舞管弦之类,无所不通,善能作诗词,多自家新造句子,词人推服”;“又博晓古今故事”。可是,这么一个弱女子为什么被称为“女侠”呢?是因为她“行事最有义气”。文中主要写朱熹与台州太守不和,“连严蕊也拿来收了监,要问他与太守通奸情状”。对她来说,“身为贱伎,纵是与太守有奸,料然不到得死罪招认了,有何大害”,然而,虽遭酷刑,她却本着“天下事,真则是真,假则是假,岂可自惜微躯,信口妄言,以污士大夫”的见识而决不招认。底下文中便写到,“只因死不肯招唐仲友一事,四方之人重他义气。那些少年尚气节的朋友,一发道是堪比古来义侠之伦”。可见,她被称为“侠”主要是从伦理的角度,绝技、武艺在此处根本不是“侠”的必要条件。
《西湖二集》第十九卷《侠女散财殉节》中的女子乃是一婢女,也根本不会武艺,此篇作品把她称为“侠女”也是因为“义女殉节,……真千古罕见之事,强似现今假读书之人,受了朝廷大俸大禄,不肯仗节死难,做了负义贼臣,留与千古唾骂,看了这篇传记,岂不羞死”,很明显也是出于伦理的角度。《型世言》第五卷题目为《淫妇背夫遭谴,侠士蒙恩得宥》,被称为“侠士”的耿埴也并无武艺,从上下文来看,说他是“侠士”乃着眼于他的义举:自已杀了人,看到别人屈打成招时挺身而出去自首,为别人洗去了冤屈;《醉醒石》第二卷题目为《恃孤忠乘危血战 仗侠孝结友报仇》,是从“孝”的角度称人为“侠”……
此外,明万历年间的《二侠传》中有序述书名之由云:“盖取男之嵥然于忠孝,女之铮然于节义”,其凡例又云:“古有男侠而未闻以女侠。呜呼!兹其捐生就义,杀身成仁者续于简后,殊见妾妇可为丈夫,丈夫可愧于妾妇乎!”,不少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与闺中弱女子也被冠之以“侠”的美名,其着眼点当然是“其捐生就义”,他们是否身怀绝技与异术完全被忽略了。
《情史类略》中有《情侠》类,其中《冯蝶翠》、《娄江妓》乃是写沦落风尘的女子在情人落魄时慷慨解囊;《沈小霞妾》写沈小霞的爱妾在沈小霞遭难时仍没有抛弃丈夫,本来已怀有身孕却还要追随被谪戍的沈小霞,并以自已的智慧营救了自已的丈夫;《邵金宝》写女主人公在自已情人“将坐重辟”的危难之时设法营救情人事;《京邸兵官》写一民妇在战乱中与丈夫失散,已享富贵却还没有忘怀已沦为乞丐的丈夫,以致连掳掠她为妾的“兵官”都大为感动,“即时遣回,仍赐钱米以给其归”……这些女子并不像唐宋传奇中的女侠那样身怀绝技,可是,作者着眼于她们的“仗义”而称她们为“侠”; 邹之麟《女侠传》中有“剑侠”之目而无文,对身怀绝技与异术的女子略而不谈,津津乐道的还是女子的“节”与“义”——书中有“节侠”、“义侠”两类,所述主要是闺中弱女子的“节义”事迹而非过人绝技;另外,《亘史》“侠部”有《杨烈妇》、《窦烈女》等名目,把节妇烈女也视为“侠”。
综上所述,“侠”未必身怀绝技——平时他们也许只是很平常的“闾里之士”或闺中的弱女子,而当某些关键性的时刻来临,他们往往能够“捐生就义”,能够仗义行事,表现出相当的“英雄”气概,明以后视他们为“侠”无疑是从伦理上着眼,出于“忠”、“孝”、“节”、“义”等角度。
明以后称人为“侠”着眼于伦理道德、尤其是儒家“忠”、“孝”、“节”、“义”的观念,这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与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有关。理学虽说形成于宋,但“宋弗究于用,甚至有厉禁焉”(《宋史·道学传》)。从《宋史纪事本末·道学崇黜》的记载以及两宋理学家的代表人物二程与朱熹的生平经历来看,他们在政治上并不得志,二程被王安石所代表的新党排挤、被苏氏家族为代表的蜀党攻击且不必说,被后世大尊特尊的朱熹竟曾被划入“伪学逆党”的黑名单,以至于当时竟出现了“稍涉义理者悉皆黜落,《六经》、《语》、《孟》、《中庸》、《大学》之书,为世大禁”的现象。
在明代,理学则不仅是一种学说,而且,还被作为统治思想确立下来。洪武十七年颁《科举程式》,规定乡试、会试的首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四书主朱子集注”,从此,八股文风泛滥天下,文中只能“代圣贤立言”,不能出五经四书之范围,不能发表自已的见解,严重束缚了读书人的思想。永乐十四年,《五经大全》、《四书大全》、《性理大全》三部大书修成,理学思想的统治地位进一步得到了确立与巩固。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上一篇:《史记》选读教案合集
分类导航
最新更新
推荐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