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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钗十二”与《金陵十二钗》

[02-27 11:31:19]   来源:http://www.88haoxue.com  红楼梦   阅读:68422

概要:3,《金陵十二钗》主要笔墨写的是女性群体,但不是“女儿国”。其中的“金钗十二”也并非深锁后宫,只受皇帝一人宠幸的“六宫粉黛”。《脂批》说:“宝玉是众钗之贯”(贯,穿铜钱的绳索。今本改为“冠”。不确。),应指荣府的群钗故事是以宝玉为线索贯穿;宝玉不是“皇帝一人”而是“情种一个”。小说的正面,她们生活在一个现实的官宦之家,与社会的方方面面,或多或少有所接触和认识;她们有自己的爱情憧憬、追求,以及与当时的封建礼教打着“擦边球”。大观园里有宝玉这位情种及多情群钗,加上亲戚、买来的丫鬟、女伶,乃至女尼。作者创造的这种条件,大约天下所有的言情戏都可以在此上演,包括正常的和淫秽的。但是,作者笔下,在荣国府发生的男女之情的故事,基本上是正常的,包括贾瑞与王熙凤的故事、贾琏与多姑娘的故事。而宁国府则相反。贾珍与秦可卿的故事,作者原始稿本上如“遗簪”、“更衣”等情节写得过细,推测作者原意是界定“正常与淫秽”,用具体情节揭露贾珍的淫秽、丑恶面目,并非作品主题。后来的批书人“畸笏叟”看来,一方面过多损害了受害人秦氏,是不公正的(见《秦可卿之谜》);其二,为避免授人以“淫词小说”把柄,因命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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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陵十二钗》主要笔墨写的是女性群体,但不是“女儿国”。其中的“金钗十二”也并非深锁后宫,只受皇帝一人宠幸的“六宫粉黛”。《脂批》说:“宝玉是众钗之贯”(贯,穿铜钱的绳索。今本改为“冠”。不确。),应指荣府的群钗故事是以宝玉为线索贯穿;宝玉不是“皇帝一人”而是“情种一个”。小说的正面,她们生活在一个现实的官宦之家,与社会的方方面面,或多或少有所接触和认识;她们有自己的爱情憧憬、追求,以及与当时的封建礼教打着“擦边球”。大观园里有宝玉这位情种及多情群钗,加上亲戚、买来的丫鬟、女伶,乃至女尼。作者创造的这种条件,大约天下所有的言情戏都可以在此上演,包括正常的和淫秽的。但是,作者笔下,在荣国府发生的男女之情的故事,基本上是正常的,包括贾瑞与王熙凤的故事、贾琏与多姑娘的故事。而宁国府则相反。贾珍与秦可卿的故事,作者原始稿本上如“遗簪”、“更衣”等情节写得过细,推测作者原意是界定“正常与淫秽”,用具体情节揭露贾珍的淫秽、丑恶面目,并非作品主题。后来的批书人“畸笏叟”看来,一方面过多损害了受害人秦氏,是不公正的(见《秦可卿之谜》);其二,为避免授人以“淫词小说”把柄,因命芹溪删去四五页(第十三回脂批)。贾珍、贾蓉、贾琏与尤二姐的故事,作者又非常明显的将贾珍父子与贾琏的行为,在“性质”上作以区分;对前者的行为以及以此为主题的作品当属康熙“淫词小说”范畴;而贾琏的“包二奶”,小说中,作者又同情了贾琏,这是那个时代封建礼教所允许的。不可与当今同日而语。

4,《金陵十二钗》中,云来雾往的一僧一道,手持风月宝鉴施法等,是小说的艺术表现手法,不是宗教文化;如同第十六回,秦钟临死前,魂魄离身,见许多鬼判持牌提索来捉他【脂批:作者故意借世俗愚谈愚论设譬,喝醒天下迷人】这里,作者采用《聊斋》笔法,脂批称其为“设譬”。康熙时的蒲松龄作《聊斋志异》写神鬼妖怪,早于《金陵十二钗》。关于秦钟鬼魂的这类描写,分析有两种可能意图:一,肯定、认同这种“设譬”的写作方法;二,不属“蛊惑人心,惑世诬民”(康熙禁邪教语)的宣扬邪教之流。《金陵十二钗》中的马道婆与赵姨娘联手加害宝玉,替贾环“夺权”,才是邪教、妖道;即便如此,文学作品中,采用《聊斋》之法,将马道婆的妖术“真实化”的表演一番,也是很精采的段子。小说中,道清观的张天师、芦雪庵的妙玉则是正当的宗教文化活动,而予以肯定。

从“曹雪芹”取《金陵十二钗》书名的初衷,到该书基本完成的百万言故事中,作者几乎写尽天下各色女性群体。各阶层的女性群体中,唯独“嫔妃群体”是一个特殊敏感的人群:她们与皇帝紧密相连;与王朝的兴衰有着最直接的感受,每当“大厦倾”时,她们又是最先和最无奈的受害者。杨贵妃在马嵬坡自尽,替唐玄宗“顶缸”(秦可卿在天香楼自尽,替贾珍顶缸;晴雯、黛玉、金钏之死,也是替宝玉顶缸);崇祯皇帝上煤山之前,安排其皇子避难,而赐死周皇后、袁贵妃,又杀死长公主及嫔妃数人。周皇后说的最后一句话:“妾跟从你十八年,陛下没有听过妾一句话,以致有今日。现在陛下命妾死,妾怎敢不死。(无可奈何)”此与《金陵十二钗》中宝玉出家,其妻妾、红颜知己的无可奈何的命运何等相似!小说的重头戏以及与主题扣得最紧的,即是“痴情司”中“金陵十二钗正册”的“正钗”,也就是“金钗十二”的隐喻之一,——嫔妃们。如果小说的初衷只是写一个大户人家的女人们,即便是妻妾成群、歌舞之妓颇多,也不必引进“金钗十二”的古典。不可否认的是,小说中的确出现一位元妃;贾政、贾琏的妻妾虽有而不能算多,也不见重要角色贾珍有妾;算上从苏州采买了芳官等“十二个女子”,符合“歌舞之妓颇多”的典故。但是,小说正面的嫔妃、妻妾、歌舞伎三者的人物、故事,在小说中既非主角,也不占主导地位;而是处于陪衬地位,服务于宝、钗、黛等所演绎的第一主题;同时也正面演绎了封建大家庭“盛宴必散”的道理(可称为第二主题)。但是,尽管那些处于陪衬地位的人物故事,如刘姥姥、晴雯家世、袭人家世,以及众多丫鬟、仆人的生活及遭遇等,由于作者对“弱势群体”的同情,令今人读《红楼梦》时,仍可见到当时真实的底层社会。一部《红楼梦》唤起世人的反思、同情,大大地突破对杨玉环、李香君的反思的局限性。这是有着同样写兴衰主题的《长生殿》、《桃花扇》无可比拟的。世人对黛玉、宝钗、晴雯等的同情、反思乃至知名度远远超过杨玉环、李香君。正是由于前者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典型性。

从上述前四条和后四条的对照来看,《金陵十二钗》极象一纸“红头文件”。负责解释当时(清初)文化领域中的一些方针政策和策略性的问题:其一,当时上层文化领域,由于洪升“长生殿事件”及《桃花扇》作者孔尚任的革职等,造成对汉族文人的震动和误解;肯定了他们的创作主题,而提出解决造成满、汉双方误解的“策略”,特别是涉及政治主题的作品,尽量避免直写前朝皇家及权势,(孔尚任在此时、此处犯了大忌)。这些问题如不妥善处理,恐怕今后汉族文人无敢重蹈洪、孔、赵(秋谷)覆辙者;何谈文化复兴?其二,康熙提出“禁淫词小说及僧道邪教”无疑是完全正确的,但需要具体界定。否则与洪、孔同时代的《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一样会受到指责;至于“淫词小说”,它是相对正常的言情小说而言;而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道德标准。它所涉及范围极广,这在《金陵十二钗》中,各式各样的爱情、婚姻故事情节,例如,作者同情恋爱自由,贬责包办婚姻,在很大程度上,突破当时封建礼教的陈腐观念,这往往被认为《红楼梦》反封建的口实,(笔者认为,说此为理念上的进步较妥);小说中,凡是当时封建礼教所容纳的,如,贾琏包养尤二姐,这在“无后为大”的当时社会,加上家有雌老虎王熙凤,作者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同情贾琏,在当时是合乎情理的;贾珍父子与秦可卿、尤氏姊妹的关系,贾珍父子才是“淫秽种子”,后者是受害者,这在具体情节的描写上,两者极难分开。《金陵十二钗》原稿中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应是原作者的小小失误,“淫丧”字眼不可加给秦氏,而批书人深知个中就里,改写了此回。《金陵十二钗》仿佛是一部对康熙时期文化、文人(特别是汉族文人)的方针、政策、策略,以及康熙圣谕中的某些方面如淫词、邪教的界线等,作以详细说明、解读的“文件、文书”。只不过该“文件”是采用小说的特殊形式(非官方文书或要人“讲话”)表达、沟通而已。若如此,这恐怕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一个“范本”——用小说体裁写成的“创作指南”。显然,它又带有在某些文学创作指导意义上的“官方色彩”。因此,此范本小说在历史上出现的概率极小,作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苛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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