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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篱笆那边》探究性学习教案

[10-21 00:12:03]   来源:http://www.88haoxue.com  高一册语文教案   阅读:68470

概要:据说:“遍查英汉词典,“boy”都不能直接翻译为“孩子”,而应译为“男孩”。 其实:辞典只能告诉你“boy”在一般情况下是什么意思,却从来也不会对你说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译什么。所谓“遍查英汉词典”,不知究竟查过几部,为什么就没有见到这样一个例句:He lived in Edinburgh as a boy. “他年轻时住在爱丁堡”(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辞典译文),这难道也译错了?当然,如果他后来做过了变性手术,就该强调“他住在爱丁堡时还是个男孩”。 所谓“男孩”,也就是年轻的男人,而“上帝”的形象总是男性形象,一般都承认米开朗基罗画在西斯廷教堂屋顶上的那个大胡子老头就是上帝,当说到上帝如果是个boy时,难道译“孩子”还不够,还要突出他的男子属性,说他是个年轻男人? 事实是,说“孩子”就足够了。如果上帝的形象是圣母马利亚,要强调如果她是男性时,也不该用“boy”而该用“man”,只有当上帝的形象是girl 时,假设她是男性时才该用boy 。 据说:“译文还存在另一处明显错误。第三四句“如果我愿/我可以爬过”中的“愿”,与之对应的英语单词的意思却是“尝试”。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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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遍查英汉词典,“boy”都不能直接翻译为“孩子”,而应译为“男孩”。
其实:辞典只能告诉你“boy”在一般情况下是什么意思,却从来也不会对你说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译什么。所谓“遍查英汉词典”,不知究竟查过几部,为什么就没有见到这样一个例句:He lived in Edinburgh as a boy. “他年轻时住在爱丁堡”(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辞典译文),这难道也译错了?当然,如果他后来做过了变性手术,就该强调“他住在爱丁堡时还是个男孩”。
       所谓“男孩”,也就是年轻的男人,而“上帝”的形象总是男性形象,一般都承认米开朗基罗画在西斯廷教堂屋顶上的那个大胡子老头就是上帝,当说到上帝如果是个boy时,难道译“孩子”还不够,还要突出他的男子属性,说他是个年轻男人? 事实是,说“孩子”就足够了。如果上帝的形象是圣母马利亚,要强调如果她是男性时,也不该用“boy”而该用“man”,只有当上帝的形象是girl 时,假设她是男性时才该用boy 。

据说:“译文还存在另一处明显错误。第三四句“如果我愿/我可以爬过”中的“愿”,与之对应的英语单词的意思却是“尝试”。换言之,这两句应译为:“如果我去爬/我可以爬过”。二者相差甚远。课文的意思,只要想爬,就可以爬过,难道“我”不想爬吗?可见说不过去。” 
其实:try,的释义除了“尝试”以外,还有:“努力”以及表示意愿的“打算”和“想要”,所以if I tried 译“如果我愿”并没有错,错的也是“指谬”。
       “难道“我”不想爬吗?”不一定!如果我是个孩子,我也可能会想爬,但是,我已经像人们心目中的上帝,是个灰白胡子一大把的垂垂老者,想爬也爬不动了,还会想爬吗?为什么“说不过去”。
       即使勉强还爬得动,也未必一定就愿(想)爬。请读一下狄金森的这样一首诗吧:

有两个可能
有一个必然
还有一个,应该。
无限的折衷
是我愿。

看来所有的问题都发生在“指谬”的作者认为BOY“这个词究竟该如何理解,以英语为母语的研究者更有发言权。”这实在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荒谬论点。请问,面对着“更有发言权”的研究者,还有没有发言权剩下给别人?更有发言权的发言就一定正确,就是毋庸置疑的真理?
那么,我们这些以汉语为母语的研究者就不必甚至不可以使用我们自己的头脑了?不知“指谬”作者的“指谬”是仅仅代更有发言权者传言,还是别有代言?但是,根据我的理解,这一回,可是“更有发言权”的人错了 —— 如果他或他们认为这里的boy 应该理解为“男孩”而不是“孩子”,换言之,强调的是性别而不是年龄。
他转述了两个女权主义者的几句女权主义解读,就作出结论:“这些研究者无一例外地将“BOY”理解为男孩。”而且就此结论道“这样看来,《篱笆那边》的主旨实际上是对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的含蓄批评。” 

如果宣称,这是可能的理解之一,还不算大谬,认为这是惟一可能的理解,就大错特错了。一个语文教员居然不知道应该怎样读诗:好诗,多有多解,即所谓“诗无达诂”,女权主义者的解读,即使能够自圆其说,也只可能是多诂之一,而女权主义者总喜欢把各种各样作品的解读一概拉扯到女权主义的结论上去,不可轻信、不可尽信,更不可迷信!

指控译文中有译者的想当然,本身就是一种想当然。译者不想当然,就不会有这篇译文,就像不想当然,就不会有“指谬”作者的“指谬”。认为“《篱笆那边》的主旨实际上是对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的含蓄批评,”难道不是想当然?
在所谓“知人论世”标题下声称“有才华的女子总是喜欢比自己大很多的男人,张爱玲、西尔维娅•普拉斯莫不如此。”不知这样荒谬的言论和这首诗有什么关系,即使“张爱玲、西尔维娅•普拉斯莫不如此,”林黛玉、林徽因、丁玲也就应该“莫不如此”了?

而所谓“西尔维娅•普拉斯”如何如何,更却不知从何谈起,她的丈夫是英国诗人泰德•休斯,出生于1930年,就会比1932年出生的普拉斯“大很多”?难道她不是由于喜欢他才嫁给他的,难道她喜欢的另有一个或几个“大很多”的男人?

事实上狄金森最初喜欢的原本是一个年轻人,那时她的才华也未必比后来差。说“25岁之后突然在遥远的马萨诸塞隐居终了一生”,也是闭着眼睛瞎说,既不看地图,也不问身世,居然把生在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长在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一生一世除读书和看病基本上没有离开过马萨诸塞州的默斯特,最后又死在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的狄金森,说成“在遥远的马萨诸塞”如何如何,岂不更是一种不知所云的想当然!
——这就是“指谬”作者的“知人论世”?谬乎,谬乎,谬乎哉!

至于“选入教材的文章,应该是经过精心挑选并严格把关的,不应该出现这样多的错误。”果真就有你所说的“这样多的错误”吗? 要动一动自己的脑子,切不可捡根鸡毛就当令箭,道听途说的哪怕出自“更有发言权”的洋人之口,也不一定就是真理,译此诗的译者哪怕是个华人,也未必就会愚蠢得像个白痴。


译者对这首诗的解读附录如下,仅供参考:

篱笆那边①

篱笆那边 -有草莓一棵 –
我知道,如果我愿 –
可以爬过 –
草莓真甜!

可是,脏了围裙 –
上帝一定要骂我 –
哦,亲爱的,我猜,如果他也是个孩子 –
他也会爬过去,如果,他能爬过。
   
   对于这样的诗,是可赏而不可析的。
   那孩子,是狄金森,也是你,是我。生活中有草莓,有篱笆,有上帝。谁生活过。谁就能理解。
   草莓,甜的,草莓与我之间往往总有篱笆。
   诗中的几个:意象都有丰富的象征意义.“草莓”可以看作人们所喜爱的事物,所追求的目标;“篱笆”既是一种界限,更是一种障碍,是阻隔人們实现愿望的一种距离,而篱笆那边的草莓总似乎更甜,则道出了人们的一种普遍心理;狄金森曾一再吟咏过:天堂是我难以企及的地方,禁果的滋味最美,饥饿刺激食欲,等等。“上帝”的含义则更为丰富,在“孩子”心目中的上帝,可以是:长辈、管家或导师,可以真指至高无尚,无所不能,无处不在的“唯一真神”,也可以是规范人们行为的伦理、法律、神学信条。意味深长的是,“我猜,如果他也是个孩子/他也会爬过去,如果,他能爬过。”这无疑是对“上帝”的一种调侃,对于拥有神圣权威的立法而兼执法者的一种俏皮而深刻的讽刺。原来一本正经训诫别人不该有的行为,“上帝”自己未必就不想做 …… 这一切,也许是我们读诗后的主观想当然,但这首短诗,确实经得起人们的咀嚼,也自然会引起人们的各种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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