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88好学网范文常识综合范文规章制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正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10-20 23:51:52]   来源:http://www.88haoxue.com  规章制度   阅读:680

概要:(2)出售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固定资产的任何单笔交易(正常商业经营过程中的对外投资除外);(3)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重大利益的公司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任何交易。第101条 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长可以由股东董事也可以由非股东董事担任。第102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七)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八)提名公司总经理;(九)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十)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103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应当指定1名副董事长或者董事代行其职权。第104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签:规章制度怎么写,规章制度范文,http://www.88haoxue.com
  (2)出售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固定资产的任何单笔交易(正常商业经营过程中的对外投资除外);
  (3)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重大利益的公司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任何交易。
  第101条 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长可以由股东董事也可以由非股东董事担任。
  第102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八)提名公司总经理;
  (九)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十)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103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应当指定1名副董事长或者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104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10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3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主席或公司总经理提议时。
  第106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105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1名副董事长或者董事代行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107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108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109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可以以传真方式送达到公司,但委托书原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寄送到公司。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若出席会议的董事中文理解或表达有困难,该董事可带1名翻译参加会议。
  第110条 董事会决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名董事有1票表决权。
  第111条 董事会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采用书面议案以代替召开董事会会议,但该议案的草案必须完整、全面且须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中之一种方式送交每一位董事,如果董事会已将议案派发给全体董事,并且签字同意的董事已按本章程规定达到作出该决定所须的人数,该议案即可成为董事会决议,无需再召集董事会会议。
  第112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记录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3页)》出自:www.88haoxue.com
www.88haoxue.com 保管期限为15年。
  第113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114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115条 公司根据需要,可以设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不得由下列人员担任:
  (一)公司股东或股东单位的任职人员;
  (二)公司的内部人员(如公司的经理或公司雇员);
  (三)与公司关联人或公司管理层有利益关系的人员。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第116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117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由董事会委任。
  本章程第7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118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二)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三)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四)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119条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120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Tag: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怎么写,规章制度范文综合范文 - 规章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