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第176条 债权人应当在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第177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第178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一)支付清算费用;(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四)清偿公司债务;(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第179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180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清算组应当自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第181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签:规章制度怎么写,规章制度范文,http://www.88haoxue.com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18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三)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第183条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184条 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185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均以中文为工作语言,其会议通知亦采用中文,必要时可提供英文翻译或附英文通知。
第186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187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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