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88好学网教育学习大全语文教学中学语文中学教案大全人教版高四册语文教案《柳毅传》课堂实录» 正文

《柳毅传》课堂实录

[10-21 00:12:03]   来源:http://www.88haoxue.com  高四册语文教案   阅读:68798

概要:生12:确实是这样。 老师:同学们刚才提到了一个“英雄救美”的问题,假如小龙女不漂亮,同学们猜想一下,柳毅会不会英雄“救丑”? 生13:我觉得柳毅当然要救,可能救得不是那么坚决,但可能更“无私”一点。 老师:你的意思是说,柳毅不会说“他日归龙庭,幸勿相避”这样的话,对吧? 生13:(笑)是的。所以我认为“英雄救丑”是更高尚的见义勇为!而英雄救美反而是次一点的见义勇为! 老师:你说的见义勇为和次见义勇为,让我想起了道德和次道德。下面我给同学们链接一段新闻。同学们不妨畅所欲言。 西安两个劫匪打劫一个女子,女子自称无钱,歹徒威胁动粗,女子不堪侮辱跳进护城河,两劫匪立刻跳河相救,事后劫匪还大声“教训”被害人说:“我们只是抢钱,不要命的!”;二是小偷向被窃者湖北姑娘袁莉寄还身份证等物品。抢劫是违法和不道德的,而救人又是道德的;偷别人的皮包是违法和不道德的,但还回证件又是道德的,两者结合起来,就是社会学中所说的“次道德”。你们对次道德怎么看? 生14:我觉得还是应该提倡次道德的,因为次道德毕竟反映犯法者良心未泯,在违法行为不可能完全杜绝的情况下,次道德现象使违法者的道德底线提升

《柳毅传》课堂实录,标签:人教版高四册语文教案,http://www.88haoxue.com
生12:确实是这样。 
老师:同学们刚才提到了一个“英雄救美”的问题,假如小龙女不漂亮,同学们猜想一下,柳毅会不会英雄“救丑”? 
生13:我觉得柳毅当然要救,可能救得不是那么坚决,但可能更“无私”一点。 
老师:你的意思是说,柳毅不会说“他日归龙庭,幸勿相避”这样的话,对吧? 
生13:(笑)是的。所以我认为“英雄救丑”是更高尚的见义勇为!而英雄救美反而是次一点的见义勇为! 
老师:你说的见义勇为和次见义勇为,让我想起了道德和次道德。下面我给同学们链接一段新闻。同学们不妨畅所欲言。 
西安两个劫匪打劫一个女子,女子自称无钱,歹徒威胁动粗,女子不堪侮辱跳进护城河,两劫匪立刻跳河相救,事后劫匪还大声“教训”被害人说:“我们只是抢钱,不要命的!”;二是小偷向被窃者湖北姑娘袁莉寄还身份证等物品。抢劫是违法和不道德的,而救人又是道德的;偷别人的皮包是违法和不道德的,但还回证件又是道德的,两者结合起来,就是社会学中所说的“次道德”。你们对次道德怎么看? 
生14:我觉得还是应该提倡次道德的,因为次道德毕竟反映犯法者良心未泯,在违法行为不可能完全杜绝的情况下,次道德现象使违法者的道德底线提升了,它的直接后果就是减小了对社会的危害性。应该说,次道德的出现反映了社会的进步。 
老师:有不同意见吗? 
生15:我认为次道德从根本上来说,违反了社会公德和有关法律,应给予坚决打击;而向违法者提倡次道德,就等于承认或默认前述违法行为的合理性,会助长歪风邪气,甚至是怂恿犯罪。 
生16:我来谈一谈,如果我们对次道德不宽容,可能会使违法者一旦选择了违法道路就别无选择,会使一些违法分子更加丧心病狂。特定的犯罪人群更加穷凶极恶,社会是否会为此付出更惨重的代价? 
生17:我感觉很矛盾,提倡次道德可能纵容犯罪,反对次道德又促使犯罪分子更加凶恶。那么,我们是否陷入了一个两难选择? 
生18:提倡次道德不是纵容犯罪,也不会影响法律对违法行为的打击。相反,承认次道德在“规范”特定人群行为中的价值,并以适当的途径和方式加以倡导,可以把违法犯罪者对社会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更利于社会安定。 
生19:人性是复杂的,我们不能坚持非好即坏的“二元论”看待人:劫匪逼人跳河是一回事,是犯罪行为;跳河救人是另一回事,是良心发现。把这两件事分开,事情就好办了,犯罪行为当然依法处理,跳河救人,量刑时也要考虑。总之该罚的罚,该奖的奖,奖罚分明。这样不是很好吗? 
老师:同学们,你们觉得这个法官判罚如何? 
生:(大笑)很公正! 
老师:既然很公正,我们关于次道德的问题就讨论到这里。但次道德决非鼓励犯罪,而是要降低犯罪的危害。那么,究竟如何提高人们的道德行为,究竟如何让人们更愿意见义勇为呢? 
   
生20:还是回到柳毅身上。《柳毅传》最大的价值就是写了一个见义勇为的故事,我们甚至可以把它简化为一个好人好报的故事。但这个美人报恩的故事给见义勇为者很大的鼓动。这是《柳毅传》最大的现实意义。 
老师:说得很好,那么,从《柳毅传》中,我们还获得那些倡导见义勇为的启发或者教训? 
生21:奖励见义勇为者。国家设立了“见义勇为”资金,我以为除了倡导见义勇为外,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在肯定“有私“的见义勇为,让见义勇为者有名可图、有利可图,当然,我这样说并不排除有真正“无私”的见义勇为者存在,也并没有诋毁他们。但遗憾的是,政府犯了钱塘君的错误,没有小心的保护好见义勇为者道德优遇感,让见义勇为者自己打报告,而且还常常像审查特务一样审查他们的资格。这让见义勇为者显得很狼狈、很委琐。 
老师:我来补充一个事例。2003年5月16日,一棵大树上约7米长的枯萎树枝突然落下,12岁小学生陆建积飞身护住一个两岁孩子。孩子得救了,但陆建积却因为被树枝砸中腰部,造成T老师:生:椎体骨折并脊髓损伤(截瘫)。20万元的医药费对于并不富裕的陆中强一家还是一个天文数字。当陆建积截瘫的腿稍微有所好转时,陆家已经背上了9万多元的债务,陆建积不得不离开了医院。根据宾阳县目前的条例,见义勇为适用于维护社会治安的行为,一般指与歹徒搏斗。因此当地政法委无法为陆建积的情况确定性质,申请基金的报告竟然被打了回来…… 
生22:老师的这个事例让我很受启发。如果说,柳毅传书促进了见义勇为,是正道德;那么,当前还有特别防止反道德的消解作用。比如开县金有树救了19个人,却没有人救他,最后,凄惨的死去。这个事例启发我们:当一个社会道德水平低下时,少数人坚持道德操守,反倒成了“傻瓜”。由于对道德行为的逆向鼓励,就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所有人都说,看,这就是英雄的下场!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就会迅速下滑,这是十分危险的。 
老师:金有树死的时候,让我想起了《茶馆》中的一句名言——我爱大清国,可谁爱我呢?金有树的发问是“我救19个人,可谁来救我呢?”金有树死了,很多媒体都注重他英雄的身份,认为他应该得到救助,你们认为呢? 
生23:我的感觉是金有树作为英雄更应该得到救助,否则,英雄就会绝迹。但是,作为普通人的金有树,我们难道就能见死不救?就像柳毅,看到小龙女是“殊色”要救,看到小龙女是“贫色”,难道就能撒手不管?我认为,不论是“殊色”,还是“贫色”,也不论是“英雄”,还是普通的凡人,只要他(她)是一个需要救助 “人”,都需要救助。 
老师:说的很有道理。金有树首先是一个“人”,其次他才是一个英雄。但我很遗憾地看到,媒体大肆渲染一个英雄的凄凉之死,对一个“人”的死亡却视而不见。其实,“英雄”二字不过是金有树无法承受之重;他曾经所奢望的,不过是一个“人”免于死亡的恐惧,而非超规格的“英雄”待遇。遗憾的是我们的社会连这一点都没有做到,这对后继的见义勇为者是沉重的打击。 
生24:政府强调以德治国;选拔人才也要求德才兼备,而且把“德”摆在“才”的前面,这是正确的。但是落实得如何?我觉得要以实际行动来倡导道德回归。 
生25:刚才谈到“人”,我觉得现在我们恰恰在“人”上做得不够,我们在呼唤见义勇为的的同时,是否常常忽视一个“人”应该尽的社会责任。 
生26:赞成,但有时候,我们社会又走向反面,把公民应尽的责任夸大成社会美德。比如我为老人让座,很多人都夸奖我,反而让我感觉到不自在。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Tag:高四册语文教案人教版高四册语文教案语文教学 - 中学语文 - 中学教案大全 - 人教版 - 高四册语文教案
》《《柳毅传》课堂实录》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