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敬畏生命”思想同样呼应着东方的古老智慧。我国道家的自然哲学思想“道法自然”敢为现代文明的发展提供了值得思考和借鉴的生态智慧。“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这是道家哲学的总纲,也是道家价值观念的核心。“道法自然”是人类对待自然应有的态度,这里的自然并非是仅指自然界,而是指一种“应该如是”的状态,也就是说是宇宙万物本来就具有的存在形式与运作方式。道家伦理思想将人视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并认为“人是一个小天地”,要求人类因循自然,不要任意妄为。天地人的存在与发展各以贯注并内在其中的道为根本。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生死与共、唇齿相依的。所以不容忍把人自己凌驾于自然之上的狂妄态度,也就不会导致征服、劫取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暴行。所谓“征服自然”之类的自大狂妄说法,在道家看来无异于弑母之罪过。道家主张以善待物,认为人类的行为不仅不应当破坏他物,而且应当益于他物,“爱人利物之谓仁”(《庄子·天地篇》),这样才可谓道德。老子和庄子反复申言,人道应遵循天道,顺应自然,践履无为。老子说:“道之尊
《敬畏生命》教案及练习,标签:苏教版初三下册语文教案,http://www.88haoxue.com“敬畏生命”思想同样呼应着东方的古老智慧。我国道家的自然哲学思想“道法自然”敢为现代文明的发展提供了值得思考和借鉴的生态智慧。“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这是道家哲学的总纲,也是道家价值观念的核心。“道法自然”是人类对待自然应有的态度,这里的自然并非是仅指自然界,而是指一种“应该如是”的状态,也就是说是宇宙万物本来就具有的存在形式与运作方式。道家伦理思想将人视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并认为“人是一个小天地”,要求人类因循自然,不要任意妄为。天地人的存在与发展各以贯注并内在其中的道为根本。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生死与共、唇齿相依的。所以不容忍把人自己凌驾于自然之上的狂妄态度,也就不会导致征服、劫取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暴行。所谓“征服自然”之类的自大狂妄说法,在道家看来无异于弑母之罪过。道家主张以善待物,认为人类的行为不仅不应当破坏他物,而且应当益于他物,“爱人利物之谓仁”(《庄子·天地篇》),这样才可谓道德。老子和庄子反复申言,人道应遵循天道,顺应自然,践履无为。老子说:“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五十一章)因而“圣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六十四章)。
我们可以看出史怀泽“敬畏生命”思想所蕴涵的尊重一切生命的人类普遍本性,至少在2500多年前的道家那里就已经是普遍的道德原则。尽管许多人认为像对待人类自身一样对待自然界的一切是不可想像的,但这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自觉的结果。对此,史怀泽表现了乐观的态度,他说:“任何新的真理的命运总是受到嘲笑。……人们认为敬畏任何生命这种理性伦理学的严肃要求太过分了。但终有一天,人们将改变看法。不管需要多长时间,大众终将认识到,漫不经心地牺牲生命违背真正的伦理。普遍伦理对一切生命负有责任。”[3](P107)
二
“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是建立在对生命统一性和世界和谐认识的基础之上的。人的存在不是孤立的,它有赖于其他生命和整个世界的和谐。人对其他生命的关怀根本上是对自己的关怀,“如果我们摆脱自己的偏见,抛弃我们对其他生命的疏远性,与我们周围的生命休戚与共,那么我们就是道德的。”[1](P19)生命存在于相互联结之中,人应当懂得其他生命意志,并与它休戚与共。“原始的伦理产生于人类与其前辈和后裔的天然关系。然而,只要人一成为有思想的生命,他的‘亲属’范围就扩大了。”“我们的生命来自其他生命,其他生命来自我们的生命,这一生理学上的事实在精神意义上特别重要。”[3][P161]史怀泽说“我们越是观察自然,我们就越是清楚地意识到,自然中充满了生命……每个生命都是一个秘密,我们与自然中的生命密切相关。人不再能仅仅只为自己活着。我们意识到,任何生命都有价值,我们和它不可分割。出于这种认识,产生了我们与宇宙的亲和关系,”[3](P156)可见人的生命是依赖于其他生命的,“有思想的人体验到必须像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一样敬畏所有的生命意志。他在自己的生命中体验到其他生命”[1](P9)。对一切生命负责的根本理由是对自己负责,如果没有对所有生命的尊重,人对自己的尊重也是没有保障的。任何生命都有自己的价值和存在的权利,“谁习惯于把随便哪种生命看做没有价值的,他就会陷于认为人的生命也是没有价值的危险之中”[3](P161)。他批评近代欧洲的世界观的根本错误是“肯定世界、人生和伦理,但并未真正证实它们及其内在联系” [3](P101),因此使这个世界成为生命意志自我分裂的残酷战场,“为了保持我们的生命,必须以牺牲其他生命为代价”[1](P9)。人应当与宇宙建立一种和谐的精神关系,而且这个世界中的整个生命现象都应当是统一的,“通过对所有生物的伦理行为,我们与宇宙建立了有教养的关系。”[1](P93)也是人的感受性,人们会不由自主地依据与人的关系确定不同生命的价值,这是一个完全主观的尺度。依据这一思路,我们必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自然中存在着无价值或低级的生命,压迫以至完全毁灭它是可以的。但“真正伦理的人认为,一切生命都是神圣的,包括那些从人的立场来看显得低级的生命也是如此。”[1](P132)可以这么说,“我们当中没有谁知道,其他生物本身究竟是什么,它在世界整体中有什么意义?”[1](P132)正是由于“动物和我们一样渴求幸福,承受痛苦和畏惧死亡”[1](P88),所以,善待生物与善待人类是绝对相同的伦理要求。史怀泽由此认识到,不迫害生物生命不是目的本身,它必须从属于更高的目标,这就是“人道”、“爱”和“同情”,与万物为友,平等对待他们。“敬畏生命本身就包括所有这些能想象的德行;爱、奉献、同情、同乐和共同追求。”[1](P9)对生命尊重的根本目的,是培养人的道德本性,这才是人类完善的出发点。“出于伦理本性,我们始终试图尽可能地摆脱这种必然性。我们渴望能坚持人道并从这种痛苦中解脱出来”[1](P10)。人的目标应当是追求价值的完美。否则,人一旦认为自己有权利限制和毁灭别的生命,他总有一天会走到毁灭与自己类似的生命或自我毁灭的地步。
“道法自然”思想认为是天地生人、人为自然之子,必须尊天敬地、与万物自然为友、互敬互爱,才能同生共存,长久地延续发展下去。由此道家提出“天地万物一体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天地万物一体说”进一步说明人类的关怀必须包括对自然界及其他万事万物的关怀,只有这样才可能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这种观点与现代人以万物为友的意识流向相通,与现代生态伦理学建立人与自然之和谐秩序的主张相吻合。人类只有认识到大自然的丰富内涵,尊重大自然的价值,与大自然融通为一,才能在情感与理智上接近它。培养一种忘我精神,从而有效地限制人类对大自然的盲目进攻及其导致的生态危机[4]。
在20世纪以来全球环境恶化的背景下,史怀泽从生命的相互联系中,看到人不能再妄自尊大,提出了敬畏一切生命的思想理念,契合了时机,这是他获得崇高声誉的社会背景。史怀泽所面临的问题在今天不仅没有消失,相反在某些方面还在不断加深着。1980年联合国发布《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指出:“必须根本改变整个社会对生物圈的态度,人类社会若要和他们得以生存和得到幸福的自然界融合地共存,就需要有新的合乎道德规范的、相互接受的动植物和人。”因此以史怀泽“敬畏生命”理念为核心的生态伦理学在当今仍然不断发展,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通过与道家观念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敬畏生命”是具有普遍性的价值理念,在一定层面上反映了人性的本质。透过道教的“道法自然”与“敬畏生命”的相近理路,我们也应体会道教乃至东方文化的当代价值。正如史怀泽所言,“把爱的原则扩展到动物,这对伦理学是一种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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